


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秸秆养畜示范项目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就绪,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工程概况:
1.1 项目名称:2015农业综合开发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秸秆养畜示范项目
1.2 工程位置: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呼和木独镇巴音温都尔嘎查
1.3 工程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1.4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地方财政+企业自筹
1.5 投资金额:443.5765万元
1.6 工期: 365天
1.7 质量标准:合格;
二、标段划分及内容: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2招标内容:畜舍、青贮氨化池、养殖场草料库房、牲畜运动场及秸秆处理设备(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
3.4 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必须专业对口,持证上岗;
3.6 财务要求:近两年(2015年度、2016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物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
3.7 2014年1月1日起有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8具有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3.9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及售价
4.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5月 6 日至2017年6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4.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呼和木独镇巴音温都尔嘎查
4.3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报名须知
5.1本次招标采用不记公司名称报名,报名时不审查资格,采取资格后审。
5.2投标人须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加贴密封条,密封条上及封套封口处必须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
(1)能证明其具备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下列资料:
①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劳动合同;
③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劳动合同;
④施工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相关专业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劳动合同;
⑤企业2015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⑥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类似业绩;
⑦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劳动合同;
以上证件复印件必须与其投标时递交的原件(带有二维码的网上可查询到的资质证书除外,需另外提供复印件代替原件)及投标文件中所附的证件复印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投标文件中所附资料及开标时提供的原件资料可比报名时提交的报名资料多,但不可少)。
(2)须有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函(格式自制)。报名函要求说明报名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资质、授权委托人姓名(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公司本单位人员)等内容。
5.3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并携带按本公告第“五、报名须知第2条”要求的密封材料进行报名。
5.4购买招标文件、澄清答疑领取及招标控制价通知:发布在《内蒙古西蒙集团官网》(http://www.xminfo.net)上,请投标人查阅,并按通知时间进行领取,因未及时查阅而无法按时领取者后果自负。
5.5提交的资料未按本公告要求密封的不接受其报名。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捌万伍仟元整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内(指定账户如下),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杭锦旗宏倡农牧林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分行杭锦旗支行
银行账号:20315062500100000071681,
行号:103205637415
七、联系电话
招标人:杭锦旗宏倡农牧林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18647828728
本次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