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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蒙集团团委关于开展有奖征文、摄影、书画比赛活动的通知

在自治区六十年大庆到来之际,团委为丰富广大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展现员工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特举办“西蒙情”有奖征文、摄影、书画比赛。

一、活动主题:
  喜迎六十年大庆,尽显西蒙人风采

二、活动规则:
  1.关于征文
  (1)本次参赛的文章必须绝对是原创,禁止抄袭;
  (2)文章的体裁不限,字数不限,标题自拟;
  (3)参赛作品必须为A4纸打印稿,并在作品的标题下注明姓名、单位(同时提供电子版稿件)。
  2.关于摄影
  (1)参赛作品力求反映出内蒙古地区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以及西蒙集团如火如荼的产业风貌和一线工人们挥汗如雨的工作场景;
  (2)本次参赛作品一律为八寸相片, 彩色、黑白不限,作品内容要求积极向上,取材和构图力求角度新颖独特,艺术感强。单幅、组图(四张以上)均可;
  (3)参赛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使用胶片或数码相机拍摄均可,一旦发现抄袭,取消评比权;
  (4)参赛作品请用信封装好,并另附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主题说明;
  (5)特别说明:所有参赛作品若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3.关于书画
  (1)所有书画作品均应是作者原创;
  (2)书法:软笔书法(注:软笔指的是传统的毛笔)、硬笔书法、篆刻等均可,可采用真、行、草、隶、篆等各体;
  (3)书法软笔作品以不超过四尺宣纸为宜;硬笔作品以不超过8开为宜;篆刻作品在8平方厘米以上为宜;
  (4)绘画:纸张不限,中国画、油画、水彩/粉画、版画、漫画、动漫等均可。

三、活动时间:2007年8月7日——2007年9月6日。参赛人员务必于8月25日之前将参赛作品递交到集团团委。

四、评奖方法:各参赛作品将于9月7日集中在集团二楼会议室展出,并由评审委员会评选出最终获奖作品。

五、奖项设置:征文、摄影、书画类作品各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一名,三等奖两名,优秀奖若干名。获奖人员将得到集团颁发的荣誉证书及奖品,获奖作品也将在《西蒙风采》、集团网站上刊登发表。

六、评审委员会成员
  主 任:许 明
  特邀评委:连广明、张福兰、王继涛
  成 员:马瑞川、刘态明、刘文明、赵森、冯文荣、连 茹

七、组委会
  吴剑峰、寇和平、王 薇、邢 超、田丹凤、刘 婧、张卓君、宋默然

  未尽事宜,请与团委联系。
  电 话:0471-4600812
  传 真:0471-4600555
  联系人:田丹凤

                            共青团内蒙古西蒙集团委员会
                              二00七年八月七日